國家運動科學中心推動藍圖
放眼國際,競技運動已不再只是選手競技能力表現、教練戰略智慧展現,更是各國運動科學實力的較量;現今世界運動強國皆設有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聘任各領域專業人才,為其教練、選手提供各項運動科學支援服務,以提升訓練成效與運動表現,尤其是以科技導入運動科學支援,更是現今的一大趨勢。
鑒於發展運動科學的重要性與成立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的必要性,教育部111年4月26日函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成立「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籌備處」,同年6月21日籌備處正式揭牌,並設置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以下簡稱國訓中心)球類館東側4至5樓。
112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為台灣的運動科學研究帶來新的里程碑,同時為運動科學研究提供更強大的支持。同年2月8日總統府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9151號令公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設立,行政院於112年7月12日令「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於112年8月1日正式生效。以「推動運動科學研究及應用,提升國際運動競爭力」為使命願景,主要任務為辦理國家優秀運動選手培訓及參賽所需之運動科學支援服務,並推動運動科學研究、進行運動科技之研發,增加我國運動科學軟實力,提升國際運動競爭力,帶領我國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奧林匹克運動會及世界大學運動會等重要國際賽事創下佳績。
112年9月16日由蔡總統英文帶領行政院長陳建仁、秘書長李孟諺、發言人林子倫、教育部長潘文忠、國防部長邱國正、高雄市長陳其邁、教育部次長林騰蛟、體育署署長鄭世忠揭牌,進入籌備營運階段,於113年1月1日正式營運。
「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發展目標及計畫」所訂目標:
一、「提供國家隊完整且全面之運動科學支援,解決訓練實務問題」
二、「落實國際賽與國內賽事情蒐分析,完備各項賽事戰略之準備」
三、「帶動國家運動科學研究之整體發展,推動運動科學研究發表」
四、「提升運動科學研究量能,推動運動科技產業發展轉型與升級」
五、「促進國內外運動科學研究機構之合作交流,提升國際競爭力」
六、「建立運動科學專業人才培育機制,提升運動科學人才之技能」
七、「推動運動科學全民運用,擴展成果應用,提升全民運動品質」
八、「建立全面且完備營運條件,成為世界先進運動科學專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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